此故事纯属虚构!
有一个城市,我爱他多年。
在所谓的多年以后,我早已理不清爱他的原因。
或者,我只是爱着那个年代的那个年纪的自己。
我叫严小帽儿,19岁到北京,24岁离开。5年整。
初到的那一年,土得掉渣,现在依旧很土。北京不是个洋地方,至少我不觉得。
有人问过我,不止一个,帽儿,干嘛那么想去北京。我乐了,那得从童年说起。
在正式在北京混得一个床位之前,我去过三次。
第一次头发还没长全,我小时候不记事儿,所以忽略了得了。
第二次14岁,七月流火,晃了小十天,以一个游客的身份。各大景点走了一遍,有名的没名的,反正走马观花瞎溜达。
在颐和园里,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老外,激动地见着就扑上去要跟人家合影,结果相簿里有不下二十张和各类人的合照。一次在十七孔桥上看到一小姑娘跟人说ok,想都没想,就Can I take a photo with you? 结果把那小姑娘吓得一串广东话溜出来,我掩面而逃。
现在想,是个人都觉得那是小城市的没见过世面又崇洋媚外的表现。是,我就是这么个人,北京要是不是首都,我估计就不爱他了。
那之后有一次去赛特,外面下大雨,一进门就有人屁股后面叫我,先生先生,我14岁一黄毛小子,别说反应不过来是叫我,反应过来还得当他骂我呢。可人家就追到我面前了,指着我的雨伞,手里拿个塑料袋儿,告诉我套上。我心话说,什么叫高级,这就叫高级!
一次坐地铁,当然了,不用说也是我第一次坐地铁。现在想想,北京地铁丫破烂成那样了,我还觉得光荣呢。对面儿一女的,总看我,看就看,丹凤眼儿还飘着瞪着。对,就是那个眼睛那个脸型,几年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百分之五十的北京女人就长那个样,还得是少女,上了点岁数都他妈的招人烦得狠。我那时穿的还是我妈给我做的裤子,一件38块钱的T恤,我记得这数儿因为那是我最贵的一件儿衣服。然后那女的一直瞪我,我那时孬得很,和现在没什么区别,就装看不见,脸好像还有点红。
总之这一次让我确实大开了眼界,按逻辑学来说,究竟是先来到北京,见识过后才爱上了他,还是先就爱上了,然后哪哪儿都看着喜欢。我到现在也不知道。
中考过后,我16了,因为考得确实还可以,我老子给我的奖励就是再去一次北京。其实我老子说话不算数,我小学时候跟他立过一张字据,现在还在我家老房子抽屉里头呢:我爸答应我,要是我考上重点高中,就带我和我妈坐飞机去广州,如果不去,我就再也不理我爸。签字画押。这事儿让我明白,天底下的老子喝了酒说话都是放屁。
这次不是旅游,我投奔我表哥去了。他在北京的大学,还是个不错的大学,家里都挺长面子,所以估计我爸同意我去,也是为了变相刺激刺激我。
他目的达到了,这趟回来,我就记得一件事,我一定要到北京去念书。
我表哥那学校地界儿不错,三环边上,门口一个大大的毛主席像,据说当年北京高校门口都有这么一尊佛,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年月,一大半儿都没了。他暑假之所以留在北京,是因为再给教授干活,私活,拿钱的那种。我当时特佩服他,即使到现在我估计教过我的大学老师没一个能记住我的脸的。我就跟着他,今儿这逛逛,明儿那逛逛。现在总结一下,那就应该叫深度游吧。半个月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每天必路过的他们学校到南门那条路,郁郁葱葱的,全是树,跟大森林似的,还有一个据说是溥仪亲戚的老头写的“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当然了,还有南门口那一堆小吃铺子,形形色色的年轻人,和**路上一排形状好看的国槐。
真是邪门儿,北京,那一年的夏天,给我的印象全部都是绿色,直到几年后我真正的生活在那里,才发现,我他妈错的离谱。
如果要说那一次的“刺激”之旅还有哪一点令我印象贼深刻,肯定要说清华北大一日游。现在去北京这也绝对是个项目。我记得我坐在未名湖畔的长椅上,太阳毒辣,树荫下清凉,骑着单车的青年从身后倏然而过,不远处有女大学生清脆的读书声,我就那么醉死了,醉死在那种少年的幻想之中,连同那湿润的湖水气息,一同烙印在我对往后的期待中。
之后的三年,我现在回忆不起什么,或者说能够回忆起但是我并不愿意。何况,他们和这个主题并无关联。我不想像小女生一样矫情的说,我青春的梦里总是有十六岁那年夏天的影子。但是,那满眼的绿色,和喧嚣又安静的宽马路,总是猝不及防的忽然扎在我的眼前。
我知道我是个看起来没心没肺,但实际上很感性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活在自己的想象中。我就是为了那么个感觉,某一时刻一种奇怪的感觉,心甘情愿的,朝它奔去。我控制不住自己,至少在那一刻,我别无选择。
三年后,我到了北京,开始我的大学生活。
我最讨厌别人的青春小说里一定会把自己的室友,学生会关系,社团职务一一介绍个遍。我到北京,为的就是北京,不是那些毫无关系一点儿都不重要的人。所以他们在我的文字里,连个脸都不会露。
我说过,初到北京,我的确土了一阵子。心态上的。尽管我极力装作自己与这座城市有着无比美妙的和谐,却不用别人拆穿,就会适时的发慌。
第一年的十一,我大学后第一次去西单,也就是那一次,我发现自己无比讨厌那个地方,当然那是后话。那天,下着雨,我在西直门转公车。可是设计西直门地铁的孙子绝对逼长脑子里了。楞把一个地铁口开在了北京最SB的立交下面,四周全是飞驰的汽车。于是我一出来就傻了。躲着车流,冒着雨走了不知道多久,也找不到另一个地铁口去坐我的公车。当方向错了时,所有的努力只会导致渐行渐远。所以当我意识到我已经在车公庄时,终于清醒过来。我自小没怎么打过车,在北京更是第一次,可是大雨中,根本没有空车有工夫载你。我当时咒骂着这个鬼天气,咒骂着一切,狼狈的立在雨中,体会到了一种无枝可依的绝望。我这年少的绝望来的极其迅猛,也极其可笑。我觉得我被抛弃了,被这个我喜欢的城市,他在排斥着我,讨厌着我,明明确确告诉我,我不属于这里。
后来无数次的经过西直门,偶尔会想起这一段经历,但那时我已经舒服的坐在出租车里,听司机收音机里播放的百家讲坛,用流利的北京话和司机逗一两句贫。仰望着初见时惊为天人的西环广场和SB透顶的西直门立交,当年的那个沮丧的快要哭出来的男孩雨中的脸,已经不甚清晰。
我到北京那一年,家里还有个女朋友,挺喜欢我的,我也挺喜欢她。所以大一一年的钱都花在恋爱上了。那个时侯动感地带操蛋的很,还是双向收费,我想既然都要钱,那不如我给她打,她还省点儿。大一没结束我就跟她吹了,我提的分手,其实那个时候也还是喜欢她,分手的那天,我就蹲在阳台上,感觉浑身都冷,就那么狠着心给她发短信,连电话都不敢打。
我知道我孙子,莫名其妙的跟人家就分了,连一句明确的交代都没有。可是就分的那么坚决。我想,如果一定要个解释,那就是我爱上了一种新生活,而她没能和我一起。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爱上北京了。因为爱上了一个城市,抛下了自己的初恋。真他妈的扯。
后来,我火速又交了一个女朋友,南方人,长得还算水灵,脾气挺合适,她人很优秀。都说江南女人是极品,所以那阵子我挺有面子。其实,过后我回忆,那的确是我大学阶段唯一一段正常的恋爱。不是远距离,不是邪门儿东西,和所有男女一样,牵手在校园里散步,吃东西,上自习,看演出,逛博物馆。
在子夜的天安门广场,我拉着她的手飞奔,执夜的武警警惕的看着我们,踩着滑板的老外吹口哨和我们打招呼。我记得跟她说,哪天扛一箱啤酒到天安门来喝。结果这个愿望到现在也没有实现。
我知道我爱天安门。
曾经有个在北京度过童年的阿姨笑着跟我谈话,神情中流露出对北京的怀念。她的丈夫很不客气的打趣她:你喜欢北京什么,你喜欢天安门,那是你家么,你一年能去几次?
当时听到这句话我比那个阿姨还要懊恼,我也试着问我,我喜欢北京什么。却无果。
每次经过天安门,准确说,坐着车,行在长安街上,我没有一次不在两处张望,新鲜的彷佛初次一般。有时会想像,在这条能跑十辆车的大街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想象84年阅兵,想象64清场,想象n多年前,他远没有这么宽,红墙也没有如今这么妖艳,看那两边的建筑,哪些是保留下来的建国后的业绩,那些是和东方广场一样的新生代。更多的时候没有任何思路,只是在看,不明原因,似乎看进眼里,心中就跟着动上一动一样。
我那江南小娇妻后来和别人好上了,主动和我说分手,我以为我俩能好挺长时间,那是我第一次被女人甩,说不气是不可能的。她走之前告诉我,我的所作所为没有让她有被爱的感觉。过了很久,也许就是距离现在不久之前,我才意识到,她的话是什么意思。我要在新的环境寻求一份新的恋爱,作为对我的新身份的认证,而她是个合适的人选罢了。尽管,我试着去喜欢她,并且真的喜欢她。
但当时我不明白,我是念旧的人,我每晚都会把和她在一起的片段细数。初次吻她,是在学校教工宿舍院里的一个小二层,下面就是个废弃的锅炉,她扶着栏杆,回头看我,头顶是明月和淡淡的薄云,我紧张的吻了她,于是那块地方从此被我认为是我的大学里最浪漫的一处。大一那一整个暑假,我俩混在一起,每天骑着车经过中关村那条堵得不像话的路,穿小半个海淀去上课。顶着白花花的太阳,空气闷得和蒸桑拿一样,无数参天大楼的钢筋铁骨和陌生人便秘一般的脸孔,却只有彼此。我到现在还是会说,她是个挺好的人,可惜,我俩不合适。
我苦闷了几个月,直到我遇见了Los。
人总是这样讲话的:我怎样怎样怎样,直到我遇见了谁谁谁。如果用更文艺小说的腔调来讲,那就是,遇上了Los,命里注定的,我的一生都将被改变。
遇上Los是个偶然,人和人的相遇其实本就该是偶然,只有困在城市生存规则中谨慎活着的套中男女,才会觉得偶然是个幻梦。
Los是个乐队的贝斯手。年轻男孩没有几个敢说自己不爱乐队这东西的。所以我鬼使神差的第一次被同学拉去看酒吧里的小场演出时,就被Los的乐队给shock到了,自此再无归路。五道口的一家小酒吧,灯光昏暗,印象陈旧,台底下站着无边儿的和我一样的傻帽少男少女,随着音乐和节奏摇摆的像蠢货。
我就在这个奇异的背景下,看到了Los。他在摇滚乐手中绝对是本分不嚣张的,至少他没有把自己捯饬成一只火鸡,只是安安静静的站在vocal的身后,随着音乐慢慢不明显的摇着,头发不是短发,却也不长,一件蓝灰的T恤,站在台上,比被挡在最后的鼓手还不显眼。
可是当他抬头的一瞬,我就再也错不开眼。
我形容不出他的五官究竟是什么样子,到现在也是。我只知道,他的一切,从他的眉眼,发梢,从他身体的每一次律动,从他抱着的贝斯,从那贝斯泄出的旋律,从我眼中耳中感受到的任何一丝信息,只剩下不羁。
我这样不惜笔墨的写出我和Los的相遇,只因为,它太重要。重要到明明当时我已经被震撼,却还不足以道明我内心的某处渴望,以至于他越来越深。
动心,不过就是这么一回事。
我对自己的性向了解得很清楚,我喜欢女的,但不代表我不喜欢男的。我从没有因为这个苦恼过。而且在那个时候,我脑子里只清楚一件事:我要他。
两个月后,在那家酒吧的后巷,我和Los蹲着抽了一根烟以后。我们的纠葛正式开始。Los是北京人,土生土长,比我大5岁。老家在内蒙。所以我和他认识的第一个冬天就去了他的老家,一个叫赛汗塔拉的边城。那年的雪下得特别大。我是东北人,喜欢雪,可是那样大的雪也不多见。我们跟疯了似的在雪地上跑,一不小心我就掉进了雪垛子里,埋了小半个身子。晚上,在宾馆的双人床上,挤在一起,紧紧的靠着,安安静静。
那年我21,自那以后,直到我毕业,我估计留给同学的印象都是抽烟,喝酒,夜不归宿。事实上,我那些消失的夜里,都是跑到他那个狭小的廉租房里,坐在床上守着电视机和他一宿一宿的打PS2,打通关了不知谁先亲吻谁,就双双滚到被子里胡天胡帝。当然喝酒也是免不了,喝着聊着。他不爱说话,我话多,可是我俩在一起整个就拧个儿了。他没完没了的讲,我就听着,偶尔逗一两句贫。
那是我爱他的年代,也是我爱摇滚的年代。
到现在我也站在摇滚的门外,勉强算是听着玩的,可是我知道我爱,那东西让我来劲儿,就像他一样。他当我面弹琴并不多,极少极少,他总爱一个人躲在屋里练。而且我们好上之后,我再没有看过他的演出。现在想想,真他妈可惜。不过当时也没有办法,我们俩的事,天知地知而已。
我们曾经大半夜到过八一湖,他说小的时候,一到五一,就迫不及待穿着大短裤到这来游泳。我家也有条河,但我从来没游过野泳。他给我讲着那些日子是怎么样的,那时的北京是怎么样的,讲曾经住过的胡同,讲他小学的时候看到的北京89年全面戒严是怎么样的,讲很小很小的时候跟着哥哥除夕夜去天安门看长安街两边的人互扔二踢脚。
之后许多许多次的回忆,都如同这次一样,带我进入了一个奇幻的境界。我不是严小帽儿,我是一个在北京长大的野孩子,兴许还是个胡同串子,二十年间看过北京一墙一瓦的变化,知道它发生的每一桩事儿。甚至我活在更早的年代,早到拎着板砖儿满世界削人,然后会讲向毛主席保证这样的话。
那时我已经知道自己爱他,也爱北京。可是如果没有爱上他,是不是我现在会这么深爱那座城。一个和自己其实毫无关联,不曾经历当初,却执着爱着他过往的城市。也许我只是一个当代的参与者,只看到他的如今,并以自己真实的身份向他表达爱恋。
这种想法在我看了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后更加强烈。那是第二次看,完整版的,宁静露出整个乳房的。电影里的一切我都那么熟悉,错觉中我丝毫不怀疑那就是我的真实经历。土黄的背景下,我看到我和那些少年一同成长,一样的搂着果儿,背着单肩书包,一副痞相的骑着永久28飞驰在胡同里。连扬起的灰尘都真实无比。
我迷上胡同时北京的胡同已经消亡殆尽了。可我一点都不可惜,我确定无论在梦中,或是无法言明的前世今生,我曾行走其中。
我不想把我和Los的故事说的那么详细,其实过程多少是痛苦的。因为现在我们已经不在一起了。恐怕只有那种毫不动心或毫不相关的回忆,才能做到心如止水。和他相处的日子里,他是唯一重心。我们一起走过无数北京的大街小巷,看过各类稀奇古怪的建筑,吃过无数的馆子,遇到过有趣和无聊的人。我清楚自己迷恋他,甚至模仿他。而在我发现这一点时,我已陷入太深。
我们当然有过争吵,只是那些现在看来微不足道。我不去回忆我们之间的任何不重要的细节,我只想把那份整体的感觉留住。我说过自己是个感性的愣小子。所以,还是活在自己的感觉中吧。
其实结局没有什么稀奇,我离开了他。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了北京。并且不打算再回去。对于离开自己爱的城市,我做不出理智清晰地解释。只剩下懵懂的一句,我要去寻找新的生活。
所以,我抛下了我的爱人,抛下了热爱多年的城市。远赴异乡。
为了新的生活,所谓的新的生活,离开Los,离开北京。我也许一直在漂泊中,新的地方才令我心安。久而生厌,我懂。心里有一种胆小懦弱给我驱使,长相厮守其实未必是圆满的结局。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要将我困住,我怕那,所以离开。
如今我离开他2年,中间无数次的梦游回归。我知道那种东西叫做想念。现在我住在柏林,其实不是巧合,我喜欢的就是这一类,一个破败,又从内里拱出邪佞之光的首都。我并没有离我的爱人太远。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会爱上这里,那是个未知数。
排出掉我对他曾有过的幻想,我真实生活过的北京,是个什么样子。来自各地的人集中在这里,极力掩盖掉自己的口音。充斥着大批量的白领,装扮成这个城市和这个时代的娇儿。形形色色的艺术家,狂暴糜烂的夜晚。有理想的青年自以为天堂,却抵抗不住一个有一个陷阱。政治中心的最中心,总有人愿意在这里发展最兴盛的非主流事业。一个个长着遭人厌恶脸孔的土著娘们儿和操着低速流利京片子的土著爷们儿,生出一窝在华威把自己穿满身洞,梳齐刘海儿,穿朋克裤的闺女小子。靠着外地人打拼经营,红色政府大力发展,本地人抱着皇天后土的信仰混吃等死。
一个浮躁不安的城市,一个矫揉造作的城市,一个有着古老的颓废和时髦的虚伪的城市。
我不是因为这个离开他,正相反,我因为这一切的一切而爱上他,尽管当时我根本对此一无所知。他从未令我失望。因为我看不见那些。
有人不屑过,你凭什么口口声声的北京北京,你又不是北京人,你这是忘本。我发誓我觉得这话可笑之极,并且毫不愧疚。我爱我的家乡,如同爱我的父母。我没有主动去探求过她,我也总结不出他的脾气秉性。但是北京是我的爱人,我追求他,我为他着迷,这何错之有。
有太多细节在我脑中,可是我已经不愿意再想了。即使我不把他们都写出来,也逃不掉的,会在我生命中与我相随一辈子了。人这辈子再长也不可能时时精彩,无与伦比的部分,作用就是在偶然回头时感叹一下,然后天天年年,终了残生。
我庆幸年轻的时候就爱过了,所以,其他的乱七八糟,都无所谓了。
爱上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那四、五年,无非就是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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